舊約所講的信念, 
跟新約並不矛盾, 
一貫都是表達"愛". 
或許有人問,為什麼不全都講美好的部分, 
這樣就沒有破綻啦~ 
神怎麼沒想到這種"完美"的默示呢? 
只有人的觀點,才會對歷史有所選擇, 
不管兩千前年前的世俗觀點如何, 
是否也認為舊約、新約有所矛盾, 
聖經,神所默示的話,先知們皆完全呈現, 
覺得矛盾,是人看不到信念時產生的~ 
若基督徒只單憑技巧解釋, 
因技巧是人所想的,必會技窮~ 
聖經整本信念講的就是愛,若懂愛,必能看懂, 
何況"愛"這門課題,人一生都學不完, 
即使是年長牧師, 
甚至當時的使徒都還需天天讀經、相互勸勉~ 
神不只用義人,也運用惡人教導我們後世, 
且舊約重在律法、戒令, 
而神的管教方式是,祂會對你憤怒, 
但祂也會告訴你,祂對你的期望, 
是什麼?為什麼?應該怎麼做? 
而不是對做錯事的小孩濫打濫罵~ 
父親懲罰小孩時,若單單只有憤怒, 
小孩子事後就算不記恨, 
但也只單單怕被懲罰而不去犯錯, 
不知懲罰的意義,就像法利賽人一樣, 
守了十誡卻不懂神真正要給人的是愛, 
若懂得愛,愛若完全,必不去犯罪~ 
所以耶穌濃縮成兩條誡命~ 
<<馬可福音 12:30-31>> 
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你的神。 
其次就是說:『要愛人如己。』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