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約所講的信念,
跟新約並不矛盾,
一貫都是表達"愛".
或許有人問,為什麼不全都講美好的部分,
這樣就沒有破綻啦~
神怎麼沒想到這種"完美"的默示呢?
只有人的觀點,才會對歷史有所選擇,
不管兩千前年前的世俗觀點如何,
是否也認為舊約、新約有所矛盾,
聖經,神所默示的話,先知們皆完全呈現,
覺得矛盾,是人看不到信念時產生的~
若基督徒只單憑技巧解釋,
因技巧是人所想的,必會技窮~
聖經整本信念講的就是愛,若懂愛,必能看懂,
何況"愛"這門課題,人一生都學不完,
即使是年長牧師,
甚至當時的使徒都還需天天讀經、相互勸勉~
神不只用義人,也運用惡人教導我們後世,
且舊約重在律法、戒令,
而神的管教方式是,祂會對你憤怒,
但祂也會告訴你,祂對你的期望,
是什麼?為什麼?應該怎麼做?
而不是對做錯事的小孩濫打濫罵~
父親懲罰小孩時,若單單只有憤怒,
小孩子事後就算不記恨,
但也只單單怕被懲罰而不去犯錯,
不知懲罰的意義,就像法利賽人一樣,
守了十誡卻不懂神真正要給人的是愛,
若懂得愛,愛若完全,必不去犯罪~
所以耶穌濃縮成兩條誡命~
<<馬可福音 12:30-31>>
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你的神。
其次就是說:『要愛人如己。』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