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2年6月4日 星期二

舊約,新約,矛盾嗎??

舊約所講的信念,

跟新約並不矛盾,

一貫都是表達"愛".



或許有人問,為什麼不全都講美好的部分,

這樣就沒有破綻啦~

神怎麼沒想到這種"完美"的默示呢?





只有人的觀點,才會對歷史有所選擇,

不管兩千前年前的世俗觀點如何,

是否也認為舊約、新約有所矛盾,

聖經,神所默示的話,先知們皆完全呈現,

覺得矛盾,是人看不到信念時產生的~





若基督徒只單憑技巧解釋,

因技巧是人所想的,必會技窮~

聖經整本信念講的就是愛,若懂愛,必能看懂,

何況"愛"這門課題,人一生都學不完,

即使是年長牧師,

甚至當時的使徒都還需天天讀經、相互勸勉~





神不只用義人,也運用惡人教導我們後世,

且舊約重在律法、戒令,

而神的管教方式是,祂會對你憤怒,

但祂也會告訴你,祂對你的期望,

是什麼?為什麼?應該怎麼做?

而不是對做錯事的小孩濫打濫罵~





父親懲罰小孩時,若單單只有憤怒,

小孩子事後就算不記恨,

但也只單單怕被懲罰而不去犯錯,

不知懲罰的意義,就像法利賽人一樣,

守了十誡卻不懂神真正要給人的是愛,

若懂得愛,愛若完全,必不去犯罪~

所以耶穌濃縮成兩條誡命~





<<馬可福音 12:30-31>>

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你的神。

其次就是說:『要愛人如己。』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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