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會界為何認為賣保險套給青少年可..同性婚姻不可??
發問者: 烏魚子 ( 初學者 1 級)
發問時間: 2007-03-16 23:04:39
解決時間: 2007-04-04 00:33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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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會認為同性戀是罪..夫妻以外的異性性關係也是罪
且台灣教會界目前己有100多個教會、社會團體,逾3,000人連署支持合法婚姻是一男一女、一夫一妻的結合,同時提出「性傾向」不應納入法律條文中。
http://www.gospelherald.com.tw/news/min_1058.htm <<資料來源</p>
既然如此...為何教會界無人連署要求禁止賣保險套..
這連署推動者跟教會組織 ......「台灣維護家庭聯盟」有密切關係
這組織既然要捍衛家庭價值....為何對無辜想彼此委身的同性愛侶開刀,把同性婚姻當成性解放性放縱
然而卻對保險套氾濫所帶出的異性淫亂視若無睹呢?
2007-03-16 23:50:22 補充
不好意思
這個問提請非基督徒勿回答. 我只想要基督徒的達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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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者: 鳥人 ( 研究生 5 級 )
擅長領域: 基督教 | 設計
回答時間: 2007-03-17
婚前性行為當然是神不期望發生的,
但成為夫妻後,是更深更親密的,也可以有性生活的,請看舊約<<雅歌>>;而在夫妻擁有真愛而健康的性關係,或需要節育的狀況下,採取預防措施,使用保險套也是時下需要的,且夫妻在彼此相愛關係中,會尊重對方意願,性關係也會在不傷害彼此的條件下~
且如果沒有保險套這類用品,閣下所提到的淫亂等社會現象,未必就能改善,因為這終究始於人心;再想想無知的青少年,甚至男女關係淫亂的人,若連保險措施都沒有,事後造成的墮胎、棄嬰...等社會成本的負擔,相信閣下在報章雜誌社會新聞都能略有所聞~
錯誤的性關係,當然需被制止,但用偏向禁慾的推論,來支持同性戀的說法,實在是站不住腳;因為同性戀也是聖經提到不正常的關係之一,且並非天生造成,而是後天心靈被傷害或成長環境影響,所造成不正常的關係傾向,這需要倚靠神來得醫治,而不是被這些傷害打倒,而行這些遠離神,使神不喜悅的事~
<<羅馬書1:26~28>>
因此, 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。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;
男人也是如此,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,慾火攻心,彼此貪戀,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,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。
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 神, 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,行那些不合理的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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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則留言:
Awesome的回答,
我一看到還有點小愣住,但是你的回答真的不錯~ ︿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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